关键规则摘要
以下是一些关键合规规则的摘要。
现工作单位(贵公司)
雇员(包括官员和主管)不得咨询与其现雇主相关的信息,无论该单位是上市还是私营性质。此禁令同样适用于顾问所属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雇主工作单位
在任何情况下,顾问都不得泄露有关原雇主的机密信息或违反保密协议的信息。此外,如果某个顾问之前曾受雇于某公司的财务或会计部门,则该顾问必须在离职四个月后才能谈论该公司。客户可能选择定制与前雇员相关的额外规则。
咨询顾问
咨询顾问不得泄露其在提供咨询服务时获取的机密信息。咨询顾问必须确保通过 Guidepoint 发布的所有服务都不违反与咨询客户间订立的任何保密协议。
招标和 IPO
无论在招标中是作为目标或投标方的上市公司,还是已提交首次公开募股申请的私营公司,公司雇员(包括官员和主管)严禁提供关于任何主题的咨询,直至招标已解决。
竞争对手/竞争情报
顾问不得为与自己所属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政府雇员
顾问必须遵守其所属政府实体的特定规章制度。无论此类规则如何,顾问不得提供与其所属机构本身相关的咨询,也不得谈论当前交到该机构或已知即将交到该机构处理的事务。客户不得利用 Guidepoint 的服务来尝试游说或以其他与其办公室或公职相关的方式影响政府官员。
FDA 咨询委员会成员
FDA 咨询委员会成员不得咨询与以下任何问题相关的情况:(i) 提交至 FDA 委员会处理的问题;(ii) 可合理预期即将提交至委员会处理的问题;或 (iii) 他们拥有实质性非公开信息的问题
客户和供应商
通常情况下,雇员可咨询作为其所属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的公司情况(例如,关于其竞争地位、产品),前提是与该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没有保密协议或其他保密义务。但是,顾问不得谈论自己所属公司以及有关本公司与该客户或供应商之间关系的机密信息(例如,顾问所属公司向该公司购买或销售产品的情况)。
临床试验
临床研究者 (CI) 不得谈论非公开的患者病历信息或未披露的临床试验结果。如果不受保密协议或其他方面的限制,临床研究者 通常可谈论与试验相关的公开信息,例如与药物机制相关的假设、研究纲要(达到发布的程度)、竞争对手的药物和在市场上的发展以及医生对临床需求的观点等。数据安全监督委员会和临床试验指导委员会的成员不得谈论现有临床试验。科学咨询委员会成员等同于公司雇员,不得谈论自己的临床试验。